网站首页寰球视野历史钩沉群星闪烁逐梦他乡重庆仔儿旅行采风直击现场重庆书画作家方阵作品原创 经典时尚巴渝文化食在巴渝韵海诗苑娱乐星空华夏姓氏重庆美女茶酒文化美丽乡村重庆天地军迷世界拥军爱民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
壹号房东迎中秋
    2024-09-15 23:37:17    作者:摄影// 文// 杨宗友    来源: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摄影// 文// 杨宗友 

    2024年9月12日上午10点,中秋佳节前夕、为进一步发挥传统节日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载体作用,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并发扬光大,加强公司的红色文化教育,“壹号房东”组织全体职工共22人,在壹号房东办公室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学习会,度过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中秋佳节。会议由“壹号房东”董事长张兴胜主持会议,杨部长为职工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髓。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此学习“爱国主义”己提升到了一个法律层面,成了一部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总共有五个章节,每个章节的任务都写得明明白白。

    第一章总则指出,学习“爱国主义”,是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鼓励全国人民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学习,提振全民的爱国主义家国情怀,爱国主义精神。

    第二章职责任务,告诉我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负担的职责和任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爱国传统,增进全国人民的家国情怀。

    第三章实施措施,则交给了我们具体的实施方案与措施,总之要我们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载体,方法,以及可调动的资源,扎扎实实地推进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进行具体组织和落实,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以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强大功能。
 

    第四章支持保障,为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落实和展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鼓励和支持出版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鼓励和支持开发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面向青少年和儿童的动漫,音视频等,在对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

    第五章附则,主要是说明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的重要举措。是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的重要举措。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是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

    董事长张兴胜就习总书记要宏弘扬企业家精神,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环境,就本单位如何搞好爱国主义教育的学习,对企业管理作出了一些说明,企业经过这几年的风风雨雨,一路坚持下来,走到今天,很不容易,内核主要就是我们一直坚持不忘初心,爱党信党跟党走,坚持传承红色基因,走宣传红色文化之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今后,我们还要坚持承担起我们的社会责任,继续宣传红色文化,宣传爱国主义精神,唤醒国人的爱国主义精神,为企业招魂铸魂,注入精气神而努力,爱国主义在哪里,壹号房东就在哪里,是我们的目标,爱国主义从我做起,我为家乡代言,是我们的源动力。


于重庆壹号房东
2024.9.14

责任编辑:丽人

值班编辑:黄影

凡注明“来源:重庆文化网视”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地址:重庆巴南区融汇大道66号23幢16-4
值班电话:023-68418563
服务电话:13320356020 13512392372
投稿邮箱:hcy570708@sin.com
联系QQ:136228045
技术支持:宇琼科技
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0173号
ICP备案:渝ICP备16012598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Copyright2015-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文化网视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重庆胜大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李饶俊